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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2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能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能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共组织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党组会、11次周一职工学习例会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自学等方式,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领导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年初组织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领导、每个科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主要领导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督办,对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及时提出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始终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单位重大事项决定的基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对涉及项目资金、人事变动、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研究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同时对涉及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文件审查管理。组织抓好《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学习宣传,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抓好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流程。对局印发的文件,明确审核主体,严格审核范围,重点审核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2023年能源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被纠正或撤销情形。同时,强化法制审查,聘用本单位的公职律师王云海同志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对拟作出的决定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等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五)落实学法用法普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集体学法制度,按照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详细梳理本单位涉及的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普法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力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坚持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周、“六月安全生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网络安全专题学习2次,深入煤矿企业开展法治知识宣讲2场次,3次组织行业系统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双碳背景下弥勒市打造绿色产业体系优势、依法办矿、依法监管知识宣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市纪委第四宣读团到我局开展清廉云南弥勒实践宣讲活动、参与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及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利用周一职工学习例会,常态化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认真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四史”学习教育活动、“云岭楷模”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六)全面开展权责清单梳理。按照《弥勒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弥勒市市乡两级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及时组织局各科室对照省州权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调整本局权责清单,经梳理,2023年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4类4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权力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13项,对应“追责情形”共计332项。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48项权责清单全部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开,系统录入行政检查67条。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严格落实“双公示”数据上报要求,10件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七)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全年共组织出动煤矿安全监管人员800余人(次),检查煤矿152矿(次),下达执法文书152份,查处隐患和问题852条。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0矿(次),处罚金额92.8312万元。组织出动电力油气新能源企业监管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电力油气新能源企业45家(次),排查出隐患问题70条,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了记录要求、报告方式、处置程序、追责情形及保障措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保密高效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着力强化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监督。2023年全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政策,正确行使权力,坚持依法办事,没有利用职权干预执法科室依法办案的情况发生。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法质量有待提高。对全面推进能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不够深刻,业务工作占用大部分时间,学法的时间没有得到足够保障,学法的质量有待提高。

  (二)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能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在精准性、规范性等方面尚有短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进行集体研讨。2023年通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操办,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常态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坚持带头守法,严格执行政策,正确行使权力,坚持依法办事,无利用职权干预执法科室依法办案行为。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为主要方向,不断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同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共组织召开12次党组会议、4党组专题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亲自参与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5次。2023年全局11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成立了4个安全监管执法小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日常执法中,严格省州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执行说明》《水电等新能源安全监管执法文书格式》的相关程序,要求执法人员统一使用格式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案件结案后,及时进行归档装订,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到执法记录的可回溯管理。

  (五)抓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领导包案长效机制,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实行每日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登记制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在全国两会、清明、国庆等敏感时期、敏感节点,全面开展保平安、促稳定问题排查和化解,坚持每日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消除解决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2023年,能源局共受理信访转办件1件、12345政务热线转办件7件、网络舆情预警通报转办5件,已全部办理答复。组织开展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次。全年能源局机关实现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火灾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能源行业领域未发生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事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旗帜、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

  (二)筑牢依法行政意识。保持法治建设与党建、业务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监督的步调,充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市相关工作要求,多样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筑牢依法行政意识。

  (三)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产生,坚决防止懒政、怠政思想。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完成好各项法定职责和工作任务。

  (四)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指导,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机关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切实增强法治管理水平。

  (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改革发展、监督管理和事故预防等内容,深化安全整治,强化精准执法,全力推动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弥勒市能源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