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yj/2026-00002
- 发布机构弥勒市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4-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能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市能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学细悟笃行,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党组领学、全员共学、实践促学的学习体系,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落地落实。一是强化党组示范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集中学习18次,党组班子带头谈体会、谋思路,把法治理念融入能源发展顶层设计。二是健全全员学习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周一学习例会”制度,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利用学习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32次,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14场,覆盖全局干部职工,提升依法履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三是拓宽宣传普及渠道,结合能源行业特点,通过单位工作群、部门工作例会等渠道,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在能源企业监督检查、监管执法过程中,向企业管理人员宣讲法治思想与行业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能源行业落地生根。
(二)规范决策流程,筑牢依法决策工作坚实基础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制度建章、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为抓手,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科学民主。一是健全决策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市能源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管理办法》等19项内部控制制度,将能源项目审批、行业监管政策制定、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纳入依法决策范畴,做到“决策有依据、过程有规范、结果有监督”。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核。明确本单位1名公职律师为法制审核人员,与云南海阔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协议,聘请4名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对全局重要文件、重大支出、合同协议等开展常态化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在制定全市能源行业监管办法、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关键制度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2025年,市能源局未组织制定出台全市能源行业监管办法、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在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前期,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次,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未发生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未收到对本单位行政执法问题举报,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聚焦法治赋能,持续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将法治要求贯穿政务服务、行业监管、企业服务全过程。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及公示,3项行政许可事项及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提升审批工作效率。2025年未收到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二是全面落实“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持续推进减流程、压成本、优服务、提水平,持续巩固深化“三零”“三省”获得电力服务。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13名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及考核取得执法资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落实,依托“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年度涉及检查事项及检查计划线上备案事项4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突出问题,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年内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不存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四是创新监管模式,推行日常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充分利用能源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在日常监管检查中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机制,做到“监管不缺位、服务不越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
深入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以节点普法、精准普法、行业普法为重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工作格局,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宣传内容和工作要求,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科室协同、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二是开展节点集中普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六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参加线上普法、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用电等相关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加强对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2025)等法律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并进行解读,抓实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学用转化深度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倾向,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能源行业监管难题、化解新能源发展中的复杂纠纷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具备能源专业背景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短缺,面对风电、光伏、储能等能源新兴领域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制审核人员和业务骨干在专业知识储备、实践经验积累上存在短板,审核工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和风险预警能力不足。
三是普法宣传质效不高。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的会议讲座、培训、发放资料为主,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宣传内容的针对性、感染力不足。对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领域的普法覆盖不足,企业和公众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扛牢第一责任,统筹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涵盖法治内容28项,带头宣讲2次。全年研究法治建设、重大执法决定等工作10次,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2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构建闭环管理责任链条,确保依法科学决策。
(二)全面履职尽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落实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组织4个执法小组,聚焦光伏、风电、电力、煤矿等领域开展监管执法158次,办理行政处罚2件,程序合法、适用准确。深化政企对接,与省州部门对接汇报14次、“局长坐诊接诉”办结企业诉求10件,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聚焦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市
紧扣法治服务保障“三个定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开展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次,公开政府信息72条,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工作有效衔接,健全府院、“府检联动”机制,与政法、信访等部门联动化解涉及能源领域问题反映、投诉举报34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力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四)抓实学法用法,压实普法主体责任
组织干部集中学习32次、行业普法宣传2场,干部职工全覆盖参加14场次业务培训。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等学法普法活动,将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述职内容,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开展“靶向式”专题培训,重点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手段破解能源产业发展难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
(二)规范决策执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优化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对能源新兴领域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法治化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能源行业领域行政执法操作指南,规范执法流程、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开展执法业务实训和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力。
(三)聚焦产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能源行业相关法规为核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推进能源审批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拓展“三零”“三省”服务覆盖面,推进办电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提升供电可靠性。创新能源行业监管模式,建立能源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无事不扰、违法必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长效机制
压实各科室普法责任,结合能源行业发展和群众需求,制定精准普法清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感染力。聚焦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等能源新兴领域,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和培训,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围绕群众关心的能源消费、安全用电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提升群众能源法治意识。
(五)建强专业队伍,夯实法治建设保障
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培育,鼓励业务骨干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组织法制审核人员、业务骨干参加能源法治专题培训和行业交流,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继续聘请资深能源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决策、执法、服务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构建“专业队伍+法律顾问”的法治保障体系。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弥勒市能源局
2026年2月25日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