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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26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弥水函〔2023〕78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水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答复

 

孙光辉等2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巡检司镇宣武村朝阳寺水库坝坡进行防渗加固处理的建议》第230号建议,已转交弥勒市水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朝阳寺水库坝型为天然塘子,总库容54.5万立方米。2013年对朝阳寺水库开展除险加固工作,并于2014年6月完工,2015年12月顺利通过由州级组织的竣工验收,总投资147.97万元。2020年弥勒市水务局组织对朝阳寺水库开展了大坝安全评价,鉴定结果为: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大坝运行管理评价等级为较规范,渗流安全评价等级为A级,大坝防洪安全性评为A级,大坝抗震安全等级为A级,金属结构安全等级为A级。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评价标准,水库大坝定为一类坝。按照上级政策规定,一类坝不再进行除险加固。希望你们能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朝阳寺等水库的建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同时做好群众工作,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水务局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汤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