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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26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弥水函〔2023〕58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水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马娟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的建议》第94号建议,已转交弥勒市水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农村地下水开采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私人采伐地下水的相关申报审批制度,有效制止私自钻井取水的行为,减少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的建议

  弥勒市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冬春降雨量偏少、干旱灾害频发,为解决农村生活和农业抗旱用水,群众私自钻井取水的情况突出。为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按照《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0年4月20日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弥水发〔2020〕5号),2020年6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弥水发〔2020〕10号),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地下水开采井排查登记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按时限整改存在的问题。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2022年3月4日印发《弥勒市水利行业强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23),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属地内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同时加大对农村地下水开采的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未经取水许可审批、备案私自钻井取水的行为。

  二、关于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为乡镇村组管理及制止私人开挖机井提供相应的制度依据的建议

  弥勒市不属于自治县,不能单独制定法律、法规,目前对地下水的管理保护,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和《红河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四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家庭生活每月取水量不超过30立方米的,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量不超过60立方米的,为保障矿井灯底下工程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只要求逐级申请备案同意。云南省下达弥勒市2025年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01万m3,我局主要批准用于满足城镇及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种养殖和重点工业及服务业用水。为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目前对全市规模以下农业取水井和千人以下的农村供水井实行备案管理,暂未征收灌溉、养殖等农业用水和农村供水的水资源费。

  三、关于抓紧完善落实对于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相关制度,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强化地下水监管和行政执法,保护好、利用好地下水资源的建议。

  市水务局不断加快推进弥泸大型灌区弥勒灌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供水网络体系,实施地下水源替换,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持续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摸清地下水井的底数,结合实际提出地下水井分类处置意见,监督取水户安装取水计量水表,逐步规范地下水开采秩序。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地热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20〕31号),开展了地热水专项整治工作,建设了地热水集中供水管网、水厂和计量设施,累计开展四轮联合执法,封闭违法地热水井102眼。2023年5月24日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弥勒市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水发〔2023〕6号),召开专题研究会、问题认定会各1次,指导各乡镇(街道)排查登记地下水井162眼,年取水量约620.18万m3。2023年7月3日至7日我局已集中约谈违法违规取水户6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5份,对符合法定取水条件的51眼地下水井,依法依规督促取水户完善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目前已受理取水许可申请14个;对不符合法定取水条件在城乡自来水、地表水供水覆盖区域内的22眼地下水井,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封闭,目前已完成封闭18眼;指导20眼农村人畜饮水、农业抗旱取水井使用者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取水备案,实行超定额取水收费制度,目前已完成取水计量安装14眼,预计9月底前可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建立违法取水有奖举报制度,认真总结推广弥阳街道、西二镇、朋普镇等成立公司、合作社统一水资源管理收费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社会经济效益,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农村地下水节约保护。

  感谢你对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水务局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孔德华,联系电话:613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