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95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弥民宗函〔2023〕16号
- 发布日期2023-09-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答复
杨映英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护传承壮族粑粑节的建议》第306号建议,已转交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弥勒市始终坚持将民族文化“惠民”作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落脚点,以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针战略为结合点,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了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仅2021年至2023年,共计整合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经费146.55万元,其中:省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13万元,自筹资金33.55万元,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9个,项目惠及弥阳街道、东山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三镇、五山乡、江边乡等7个乡镇(街道)230400余人。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护传承壮族粑粑节的建议》第306号建议,充分考虑当前壮族文化习俗的消逝和弱化,期望通过对壮族粑粑节民族民俗特色文化给予保护和传承,促进东山镇洛那村委会水尾小组壮族风情乡村建设。2021—2022年,我局从保护壮族传统文化习俗、弘扬优秀少数民族文化的角度,连续2年向省、州申报了《弥勒市东山镇壮族粑粑节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由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为上一年度从省民族宗教委经济工作系统申报、经省民族宗教委组织专家评审后获得,故目前该项目未获省级资金及项目。2023年,我局继续坚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导向,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于7月14日申报了2024年度民族文化项目《弥勒市东山镇壮族粑粑节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计划通过实施壮族粑粑节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扩大壮族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和开发,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阐释好中国价值、民族精神和打响弥勒文化品牌。
感谢你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