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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4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
    弥民宗函〔2022〕7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46号建议的答复

何萍英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起飞村委会三家村小组实施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的建议》第046号建议,已转交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1〕106号)精神,我局坚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导向,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做好巩固拓展项目立项规划工作。在深入实地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于2月11日下发了《弥勒市财政局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弥财发〔2022〕11号),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100万元,实施西一镇三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项目重点实施:产业振兴—烤烟、人参果等产业用水水池修缮3000立方米;道路修复500立方米,新修排水沟390米;少数民族特色民居改造:外墙漆3000平方米,民族特色壁画300平方米;村庄美化、绿化20立方米,设立石碑标识1块。目前,该项目完成方案制定、项目投招标工作,完成烤烟、人参果等产业用水水池主体修缮和道路修复,正进行水池周边附属工程施工,项目预计9月30日前完工。项目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乡村产业振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等内容,受益西一镇起飞村委会三家村小组彝族阿细群众311户1113人,有力促进了三家村绿色经济发展,带动交通、水利、科技、乡村振兴等社会事业建设,加快了彝族阿细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步伐,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该项目的实施,彰显了党的民族政策在大山深处春意盎然、繁花蔟锦,促进了政治文明和乡风文明,增强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后劲和发展能力。

  感谢你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