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6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弥林函〔2022〕2号
- 发布日期2022-09-1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草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赵成有等3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江边乡后山片区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议》第153号建议,已转交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边乡位于弥勒市东南部,东面、南面分别与丘北县、开远市隔江相望,西面与朋普镇、竹园镇接壤,北面与东山镇接壤;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条件欠佳;乡域内地貌山高坡陡,尤其是小裸份、干田、平地后山片区森林植被较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落后,只会大面积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导致当地水土流失严重,村民收入不増反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原来属于全市3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之一,已于2019年脱贫出列。
二、代表提出建议及办理情况
建议:建议市人民政府实施江边乡后山片区生态修复项目。
办理情况:自2009年以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先后在江边乡小裸份、干田、平地、林就、挨村等村委会安排实施了州级林业产业和省级木本油料、巩固退耕、财政转移支付、造林补贴及国家级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建设总规模95418.7亩,完成总投资2824.799万元;主要造林树种为核桃、板栗、芒果、湿地松等,逐步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为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到目前为止,上级尚未安排我市2022年的林业生态治理项目。今后,我局将会积极争取国家林业生态治理项目,尽可能地安排项目落地江边乡,尤其是在后山片区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将作为我市今后一段时间的林草工作重点。同时,我局和江边乡党委政府领导、项目区村组干部都将继续关注江边乡后山片区的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号召和动员群众主动提供项目建设用地,配合项目建设;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护林爱林意识,严禁毁林开垦和乱开乱挖,加强对新造林地的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感谢你们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