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940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发改局
- 文号弥能源函〔2022〕2号
- 发布日期2022-09-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能源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答复
汤学成等2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新发、猴街、羊街片区电网廊道促进土地利用保护及整体开发的建议》第277号建议,已转交弥勒市能源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代表提出问题的核实情况
你在建议中提出:新哨镇新发、猴街、羊街片区有多个变电站,影响周边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现经我局认真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新哨镇新发、猴街、羊街片区有110千伏河湾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40兆伏安,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35千伏出线间隔4个,10千伏出线间隔5个。主要负责新哨镇、虹溪镇、东山镇、五山乡4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供电电源。变电站选址基本遵循中心向四周辐射的原则,不同电压等级线路安全距离不同等因素,同时为保证电压质量,10千伏配电线路供电半径应控制在15公里以内,由此造成了四面八方出线、线路通道无法合并出线的情况,对周边的农业生产存在一定影响。
二、代表提出建议及办理情况
建议一:推进新发、猴街、羊街片区农村电网改造。
办理情况:弥勒供电局产权电力设施,建设均进行实地勘测、统一规划建设,对于变电站一类占地面积较大的电力设施建设时,均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并进行备案,符合相关土地保护政策。对于新建线路占用通道涉及的补偿问题,均按照弥勒灌区项目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经弥勒供电局认真核查,新哨镇新发、猴街、羊街片区有110千伏河湾变电站,变电站选址遵循中心向四周辐射的原则,变电站区域附近无废弃电力设施;对于非弥勒供电局产权线路,私拉乱接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弥勒供电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其整改。
建议二:合理规划新建电力设施。
办理情况:在今后的电网规划建设时,弥勒供电局将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对设计图纸继续进行审核优化,合理布置杆塔位置,尽量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利用。
感谢你们对我市电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刘壮,联系电话:0873-612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