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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弥环函〔2021〕07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9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马云代表:

  你在2021年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花口村纳入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的建议》的第11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西三镇花口村已纳入乡村振兴示范点,按照西三镇的发展定位一镇一线两村,一镇为小集镇建设,一线为乡村旅游环线,两村为花口、蚂蚁美丽乡村。一镇主要围绕集镇的幼儿园和人居环境、道路、水景观、体育健身设施等进行规划建设,一线围绕西三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建设60余公里乡村旅游环线,把散落在各处的旅游资源,通过旅游环线串成美丽的“珍珠项链”,打造别具一格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两村依据两个村良好的发展态势,对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再提升、再巩固、再创新,致力于把蚂蚁和花口打造成乡村振兴示范村。 

  2.2021年弥勒市启动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其中西三镇有花口村委会老寨村,建设1座处理规模20m3/d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已正常运行。 

  3.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已取得批复,该项目涵盖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集镇建设、人居环境、饮水安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按照“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强基固本”的原则,在66个项目中甄选出54个项目计划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10872.75万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目前对筛选出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计划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建立长效污水处理管理机制。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逐步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看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二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群众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通过庭院绿化、菜园浇灌施肥等方式利用生活污水,避免污水直排环境。同时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加强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感谢你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