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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弥环函〔2021〕05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9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桂福、赵进仙、虾秀英代表:

  你在2021年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排污管道及其设施的建议》的第9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生活污水处理是保护水资源、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身心健康,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住建部门划至生态环境部门,2019年10月我局在接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后,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底数不清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分局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按照《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函》要求,我市已组织编制完成了《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并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8月28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弥政发〔2020〕45号)。本规划范围包括弥勒市10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并入新哨镇)2乡,共计136个行政村(社区),1055个自然村。其中涉及规划实施的共有129个行政村(社区),747个自然村,涉及规划管控的共有308个自然村,规划时限:近期(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规划建设总投资10061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不含年运行费用)。 

  (二)积极争取项目包装入库。根据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结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部署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0﹞54号)要求我市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立足农村实际,重点围绕农村环境改善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编制了《弥勒市甸溪河流域沿岸村庄连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南盘江流域周边连片打包项目工程可研报告》,2个项目已录入了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 

  二、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情况 

  (一)全市1055个自然村中,自然村治理率(含管控)39.53%,自然村治理率(不含管控)5.12%。 

  (二)已完成污水治理自然村数(含管控)417个,其中纳入城镇和乡镇污水管网自然村数40个,有污水处理设施自然村数14个,有效管控自然村数363个。 

  (三)2021年弥勒市启动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弥阳镇太平村委会小太平村、西三镇花口村委会老寨村、新哨镇路体社区小路体村、东风农场管理局小平地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竹园镇花园村太和村和土桥村益者村、朋普镇同车社区小者黑村和黑果坝村委会马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共建设10座污水处理站,其中已正常运行7个,3个已完成设备安装。 

  (四)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各乡镇对农村河湖库渠进行治理。 

  (五)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已取得批复,该项目涵盖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集镇建设、人居环境、饮水安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按照“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强基固本”的原则,在66个项目中甄选出54个项目计划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10872.75万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目前对筛选出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计划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近处理、资源利用为导向,结合实际,选择符合各地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久久为功,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二)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进行整合,科学同步推进农村改厕、污水治理、供水设施、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有的放矢,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梯次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三)建立长效污水处理管理机制。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逐步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看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 

  (四)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群众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通过庭院绿化、菜园浇灌施肥等方式利用生活污水,避免污水直排环境。同时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加强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感谢你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