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8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医保局
- 文号弥医保函〔2021〕59号
- 发布日期2021-12-0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答复
郑辐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医保多元化支付方式的建议》第0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关于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弥勒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行按诊疗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精神类疾病)、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目前弥勒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主要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按诊疗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精神类疾病)、按病种付费为辅的支付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主要以按诊疗项目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精神类疾病)为辅的支付方式。根据州医疗保障部门的安排部署,在组织相关人员充分调研、近期讨论修改完善后,将适时在有条件的大型医疗机构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床日付费(慢性病)等支付方式改革。
目前,我市已有两家医康养的医疗机构,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我局正组织人员研究省州已出台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为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做准备,将根据长期慢性病患者的住院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床日付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感谢你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