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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1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
    弥民函〔2021〕6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民政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鲁庆兰、徐华美、张立海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盖竹园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议》的第14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既是社区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有力载体,也是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参加培训的重要阵地,更是农村群众参与党务、村务活动,进行文化生活、增长知识技能的活动平台。加强村级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试点的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54号)精神,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021年全市共有149个村(社区),2016年我局为竹园社区争取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其中省级资金40万元,州级资金10万元。2020年为竹园社区争取了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2万元。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