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3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文旅局
- 文号弥文旅函〔2021〕3号
- 发布日期2021-12-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第二届人大 第六次会议
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段瑞华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第10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市文旅局不断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广泛、更加实惠的公共文化服务。一是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进一步巩固市图书馆、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制定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新增馆外流通点3个;投入85万元巩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7个,获补免费开放资金84万元。二是提升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整合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为群众提供订单式、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春节优秀文艺节目线上展播点击量达2.9万次。三是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组建“轻骑兵式”文化文艺小分队,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送欢乐、下基层”到老区慰问暨戏曲进乡村文艺演出活动等惠民演出32场,观众达6.22万人次;加强群众性文艺辅导,辅导业余文艺队伍18支458人次。组织开展“书香弥勒 传承经典”全民阅读活动20余场次,捐赠图书586份2930册,为东山镇20名建档立卡脱贫学生捐赠图书每人5册,助力乡村振兴。四是推进文艺创作繁荣发展。扎根基层创作《脚印》《农家丰收年》《有你有我》等文艺作品,征集《百首歌曲唱党恩》歌曲200余首。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体系,编制国家级非遗项目《阿细跳月》《阿细先基》保护实施方案,开展州级非遗项目红糖制作技艺(竹园红糖)采集录制工作,申报市级传承人9人,以传承人带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
你在建议中指出目前农村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目标不相适应,我们也深有体会,弥勒旅游产业正在加速推进,客观上资源集中的城区、弥阳街道、西三、东风等乡镇投入资金较多,其他乡镇相对投入较少,造成农村文化建设发展不均衡。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积极探索文化旅游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有效结合,在《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提报了20个重点旅游特色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红色旅游开发建设项目、148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3个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镇文化中心建设项目、28个非遗传习(点)馆建设、14个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和143个农家书屋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这些项目覆盖了144个行政村,预计总投资6.48亿元,逐年实施后将明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给广大群众带来便利。此外,目前正在编制的《弥勒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也将上述项目纳入行业发展规划,争取文化旅游发展带动乡村振兴。
为扎实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市文旅局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多次到各村实地考察,摸清我市148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的短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建设标准,对规划建设、功能布局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指导。为补齐全市各村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市文旅局今年还积极争取了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80余万元,用于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建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州项目和资金支持,扎实推进农村文化活动广场、多功能文化活动室的提升改造;同时加强对基层文化艺术人才的业务培训,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抓好基层群众文艺队伍、非遗传承人等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乡村文化建设。
感谢你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