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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37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弥财函〔2020〕8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施毅彪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足额配套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市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的第23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千方百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教育办学条件,使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教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并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各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由市教体局按学生人数分配,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此,你提出的《关于足额配套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市级配套资金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想方设法按相关规定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更多支持。

  感谢你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