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52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弥农科函[2020]22号
- 发布日期2020-11-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黄兆明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划拨高原特色农业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的第17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黄兆明代表,你所提出的拨付高原特色工程项目欠款795.7万元建议已收悉,自收到你所提建议以来,市高特办经过多方协调筹措,已分三次拨付564.5万元,其中500万拨付竹园镇政府,64.5万拨付施工方,尚欠231.2万元,市农科局将力争在2021年2月底前拨付。
感谢你对我市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