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52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弥农科函[2020]19号
- 发布日期2020-11-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张家勇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补助虹溪镇文笔村委会烟区建设资金的建议》的第14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4月文笔村委会修缮恢复烟区沟路项目(文笔村委会新沟边和大尖角烤烟种植基地道路和排洪沟的修缮),预计费用3万元。修缮完工后弥勒市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从烟叶生产组织经费中补助了3万元。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增强排洪能力,增加了部分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为开挖排洪沟2.1千米,道路修缮0.8千米,工程总金额5.9万元。
为支持核心烟区恢复和稳定,实现弥勒烟叶可持续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对文笔村委会恢复烟区沟路修缮缺口资金2.9万元,弥勒市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已与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共同会商,年内从相关费用中予以安排解决。
感谢你对我市烤烟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