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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15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弥农科函[2020]2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13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13号建议的答复

胡国云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厕所革命”补贴力度的建议》的第01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小厕所,大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的目标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行政村委会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引导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改厕,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9年以来,中央和省州市加大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投入,中央和省级按4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弥勒市制定了《弥勒市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在市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奖补,对一般农户按平均1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按平均2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2019年全市改建户厕41947座,市级配套补助资金479.29万元。目前,市级资金补助请示正在走审批程序,待批复后划拨各乡镇。2020年,州级按照2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第一批补助资金352.95万元已全部下拨到乡镇。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积极争取上级的关心和支持,加大投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你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