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17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弥环函〔2020〕02号
- 发布日期2020-11-25
- 有效性有效
弥环函〔2020〕02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李思莲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那奄村委会龙潭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的第18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但是,由于农村饮用水水源点多面广、单个水源规模较小、部分早期建设的饮水工程老化失修等原因,水源地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农村饮水水源地攻坚战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进度。一是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意见的通知》《河州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目前,我市符合条件的《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竹园镇黑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岔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西一镇响水洞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虹溪自来水机井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巴甸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5个“千吨万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源地划定方案已通过省工程评估中心专家评审。二是我分局牵头编制的《弥勒市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方案》以上规模饮用水源地划定方案已编制完成,已报省工程评估中心专家进行评审。
三是根据弥勒市水务局协办意见,该局已将那庵村委会板凳寨龙潭水源地保护工程纳入红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弥勒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实施隔离防护、宣传警示和治理保护。
(二)积极开展水污染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按照《弥勒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弥政办发〔2019〕22号)及取缔和转型升级方案,全市共关停53家、完善转型升级手续6家,其中关停的企业中,涉水污染企业共16家,对关停企业,我分局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采取停电、停运、停水等强制措施,形成了强有力的环保执法机构和强大的环保执法声势。二是对违反《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的7家企业进行方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3.5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拘留2人。
(三)积极争取项目包装入库。根据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标,结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部署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云环通[2020] 54号)要求,计划9月30日前向中央储备库报送项目。
(四)积极统筹生态联合执法,整合公安、水利、环保、农业等执法力量,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破坏饮用水源的行为。
(五)为合理开发利用那俺村龙潭水资源,竹园镇2015年整合烟草、扶贫等上级财政资金1800余万元,新建了总库容9.62万立方米的板凳寨坝塘工程,并配套灌溉输水工程;2018年投资500多万元,实施了竹园那庵山区小水网项目,新建渠道、管网工程,年供水量达7.28万立方米,解决了那庵村150亩农田灌溉和300多人的饮水问题。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会同水务、卫健、农科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及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水源保护意识。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强化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完善便民公共服务体系,注重发挥好供水监督服务热线、微信公共号、12369便民热线电话等作用,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有效解决各类涉水环境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约束性指标和“水十条”重点任务。
(二)加强规划引领和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支持,与易地扶贫搬迁、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进行整合,争取同项目合并,科学同步推进农村改厕、污水治理、供水设施、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有的放矢,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梯次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三)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结合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多渠道筹集水源保护资金,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确保饮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期发挥效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群众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通过庭院绿化、菜园浇灌施肥等方式利用生活污水,避免污水直排环境。同时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加强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感谢你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