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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99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
    弥民函〔2020〕7号
  • 发布日期
    2020-10-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民政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17号建议的答复

白艳兰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新建新车村委会办公活动场所的建议》的第1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委会办公活动场所的建设,既是村委会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有力载体,也是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参加培训的重要阵地,更是农村群众参与党务、村务活动,进行文化生活、增长知识技能的活动平台。加强村委会办公楼的建设,是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试点的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54号)精神,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018年,我市竹园镇黑果坝村委会、虹溪镇招北村委会作为农村社区建设先行试点村委会;2019年确定弥阳镇丫普龙村委会、西一镇中和村委会、西二镇西洱村委会为试点;2020年采取“分层选点、分级负责、加强硬件、完善软件”的方式,逐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

  目前,市民政局正向省、州争取项目和资金,以后新车村委会如果符合农村社区建设申报条件,我局会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