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2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教体局
- 文号弥教体函〔2020〕66号
- 发布日期2020-11-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张荣凯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落实学校保安人员和薪资经费的意见建议》的第7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五山乡8所小学,有的学校由教师兼任保安,不仅影响教育教学工作,且非专职保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五山乡有7所规模较小的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较少,保证学校正常的开支外,学校无法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列支保安人员工资。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熟知,我局根据省、州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及各级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一直不断加快推进“四个100%”建设达标工作,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力度,市人民政府也在一直努力解决校园保安人员工资问题,每年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解决学生人数较少的小学和教学点后勤人员工资问题,2020年已划拨五山中心学校15万元;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管理,提高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效率,统筹经费,确保学校保安人员工资的正常支付。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