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2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教体局
- 文号弥教体函〔2020〕65号
- 发布日期2020-11-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胡云珍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的第7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建议。
办理情况:
(一)健全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
一是健全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建立全市共建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我市相继制定出台《弥勒市学前教育“一村一幼”建设实施方案》《弥勒市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其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同等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督促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二是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管理责任。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域内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师资配备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组织责任,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和“一村一幼”办园场所,改善办园条件;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适龄幼儿入园。县、乡(镇)、村三级按照以上职责,支持引导农村、贫困村委会、民族聚居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村级活动场所举办、村小附设学前班改建等方式,增加村级幼儿园数量,到 2020 年实现“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乡镇中心学校在市教育体育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本乡镇学前教育发展行使规划、统筹和管理的职权。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在乡镇中心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办园工作,并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承担中心学校安排的幼儿教师培训、教学教研活动,并对本乡镇村级幼儿园保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加强规划布局,增加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按“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发展规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将幼儿园园舍建设纳入城乡总体建设规划,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规划和扩大学前教育机构覆盖面。一是增加城镇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幼儿园办园容量,提高城镇地区学前教育供给能力。在市区福地半岛小区、红烟社区、俊峰花园等城区居住小区建成市第一幼儿园、俊峰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其中5000人以上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5个。在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建成公办幼儿园8所,正在推进建设的有巡检司镇、五山乡、西二镇、西三镇4所幼儿园,将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办有1所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基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入园需求。二是努力增加农村学前教育供给。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全面推进“一村一幼”项目建设,全市列入《云南省2017—2020年“班改幼”、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储备计划》项目库项目共114个,自2016年至今获得上级项目补助资金602.4万元,实施31个村级幼儿园建设改造和教玩具购置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29所村级幼儿园建设改造任务。三是合理控制办园规模。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及省、州民办学校设立指导意见,明确新申请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与周边幼儿园的距离,原则上市区不小于400米、乡镇不小于600米,已办有公办幼儿园的村委会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置民办幼儿园。按照规模适当、设施齐备的原则,明确城乡幼儿园办园规模,城镇幼儿园不少于6个班,农村幼儿园不少于3个班。
(三)加大保障投入,大力改善办园设施条件。一是加大园舍建设投入力度。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幼儿园校舍建设资金993万元,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成竹园、虹溪、东山、朋普中心幼儿园。2015年以来争取上级资金1824万元、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朋普、西一、东风、江边教办幼儿园及工业园区幼儿园新建任务,新增幼儿园学位近800个。二是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2017年以来争取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央专项资金及省、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73.59万元,有效缓解幼儿园办园经费不足问题,切实增加全市学前教育服务供给。三是实施办园体制改革。制定《弥勒市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全面实施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投入“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县”奖补资金90万元,支持公、民办幼儿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园舍环境、开展课程游戏化试点探索,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四是完善学前教育财政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制定印发了《弥勒市财政局 弥勒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弥勒市贯彻红河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400元/生·年的标准核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18年秋季学期向全市公办幼儿园7415名幼儿下达生均公用经费148.3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18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41所,截至目前共有63所。
截至2019年底,通过加快城、镇、村三级幼儿园建设,形成以市第一幼儿园、俊峰幼儿园、红烟幼儿园等一批优质幼儿园为带动、城区学前教育快速协调发展的格局。
“一县一示范”建设情况:与等级幼儿园全覆盖建设累计完成全市67所幼儿园等级评价,现有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1所(市一幼)、一级二等幼儿园1所(俊峰幼儿园)、一级三等幼儿园2所(红升幼儿园和百花幼儿园),其他为市级示范幼儿园。
“一乡一公办”建设情况:累计投入资金3411万元,建成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共8所,全市共有公办学前教育机构117个,在园幼儿7598人,占全市幼儿总数的38.5%。
目前,全市尚有巡检、五山、西二、西三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未建成,但已获项目审批和下达资金,正有序推进建设。4个项目的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估算总投资4592.55万元(不含土地费),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第一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建设奖补)的通知》(红财教发〔2020〕17号)文件,2020年4月已下达中央资金1300万元。在中央资金下达后,市教育体育局与4个乡镇的政府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沟通协调对接,同意作为公办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主体实施项目建设。目前,市教育体育局已完成4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4个乡镇均已落实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用地并提供了地块的勘测定界图和土地来源证明。目前,存在建设缺口资金大、项目实施主体未确定而融资困难、建设用地手续不齐等困难。下一步,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建议市政府同意由市产业发展集团负责对巡检司镇、西二镇、西三镇、五山乡4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项目统一包装融资实施并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上级要求完成。
“一村一幼”计划实施情况:累计完成29所村级幼儿园建设改造和教玩具购置任务,获项目补助资金共678.2万元;全市普惠性幼儿园180所,覆盖率84.11%。
截至2020年7月,全市共有公、民办独立幼儿园10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所,民办幼儿园97所,附属幼儿园(班)105所。
城区幼儿园57所,乡镇幼儿园52所。一级一等幼儿园1所(市一幼)、一级二等园 1所(俊峰幼儿园)、一级三等园 2所(红升幼儿园、百花幼儿园)。全市公民办幼儿园教职工2010人,专任教师109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及附属幼儿园共有教职工541人(含临时聘用人员440人),民办幼儿园教职工1469人。全市学前三年在园幼儿1980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21%(州级指标为90%)。
二、关于建立全市幼教人才库,注重公民办幼教人才培养力度,为幼教持职称证上岗创造条件。将公办幼儿园人员纳入市控局管校聘范围,鼓励公办幼儿园人员合理正向流动,坚持每年拿出适当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促进幼教队伍老中青优化搭配,建设一支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建议。
办理情况: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是坚持公益服务原则,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乡镇中心幼儿园坚持公办性质,原则上按“两教一保”配齐保教人员。规模较小的幼儿园采取混龄编班,按照“一教一保”的标准配备保教人员。为缓解市第一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不足的问题,根据该园教职工空编空岗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体育局认真组织面向全市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016年,为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编制待遇问题,定向代课教师为市第一幼儿园招聘补充学前教育专业教师11人。2019年按照省、州要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共招聘公办幼儿教师33人。二是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制度,加大在岗、转岗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实地指导工作。争取教育部——联合国儿基会支持,在全市40所公民办幼儿园实施“爱生幼儿园”项目,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幼儿园环境创设。2015以来已开展培训和调研指导活动20余次,参训教师达1000余人次。实施保教人员全员培训计划和园本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园长上岗证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小学转岗教师培训、保育员培训,提高园长、教师持证上岗率。目前,全市持有园长资格证的人数共计90人。
三、关于市教体局定期组织人员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的建议。
办理情况:突出监管并重,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一是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的规定,严格界定幼儿园收费内容,建立公办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公办幼儿园收费监管,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完善幼儿园财务定期公示制度和年终财务审计制度,完成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工作,提高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和民办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激励优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二是抓实民办幼儿园年度检审。定期深入全市各民办幼儿园开展年度检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引领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2018年,对全市91所民办幼儿园年度检审并及时公布年检评估结论,其中优秀9所、合格65所、限期整改3所、同意设立10所、筹设4所;2019年对87所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审核,并发布年检结果。三是强化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加强学前教育课程活动和办园水平的管理和督导,防止和消除当前幼儿教育中“保姆化”和“小学化”倾向。加快实施等级幼儿园全覆盖,对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开展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规范办园水平。目前,全市共有省等级示范幼儿园4所(市第一幼儿园、俊峰幼儿园、红升幼儿园、百花幼儿园),市第一幼儿园自2016年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以来,办园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彰显。2018年以来,实施幼儿园办园等级全覆盖工作,目前已完成46所幼儿园等级评价工作,并指导各幼儿园加强整改,提升办园水平。四是积极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探索实践。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教基〔2016〕37号),坚持以幼儿为本,珍视游戏和学习的独特价值,积极开展实施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市第一幼儿园于2017年成为云南省课程游戏化试点园;2018年起,在五所农村幼儿园进行为期一年的“课程游戏化”改革,按安吉幼儿园模式配备玩教具,推进课程游戏化改革,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幼儿园课程改革。全市各公、民办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并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活动的生活性、趣味性和多样性。积极创设丰富的游戏和活动环境,创设多种区域活动,配备丰富的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鼓励教师自制教具,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五是重视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幼儿的心理健康是指幼儿心理发展达到相应年龄组幼儿的正常水平,情绪积极、性格开朗、无心理障碍、对环境有较快的适应能力。首先,积极构建安全、温馨的健康心理环境。要求老师要善于抓住每个幼儿身上的闪光点,引导他们看到自己的进步,使他们相信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增强自信心,创设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氛围。其次,以游戏活动为载体,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提供幼儿交往的机会,培养良好的性格和意志品质。再次,利用幼儿园得天独厚的同伴群体,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培养幼儿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还有,发挥家庭、社区的教育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利用社区文化背景,和谐民主的群体氛围,建立心理健康的教育格局。六是加大无证幼儿园整治力度。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办学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持续加大对无证幼儿园整治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规划引导、疏堵结合”的原则,精心做好幼儿分流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审批和管理民办幼儿园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将无证幼儿园整治纳入日常管理重点,形成长效机制,严防反弹回潮。2018年以来,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定期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采取重建、整关停、分流等措施,无证幼儿园从21所减少至5所,至2019年,全市无证幼儿园已经实现清零,促进了全市幼儿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学前教育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山区乡镇学前教育资源紧缺。江边乡、五山乡、东山镇仅在乡镇所在地办有1—2所幼儿园。农村及边远地区幼儿园办园场地校舍简陋,教玩具、游戏设施、图书、器材缺乏,幼儿入园难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下一步将认真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行动计划,落实乡镇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力争在2020年前实现“一乡一公办”的目标。
(二)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不健全,优惠扶持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当前,中央、省、州相继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从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扶持方式、税收优惠激励、差别化用地政策等方面,制定了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及优惠政策,因市级财政保障能力有限,奖补措施大多都未得到落实,不利于学前教育规模提升和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建立幼儿园生均共用经费拨款制度及长效保障机制,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改善非在编教师的待遇,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幼儿园教师岗位补助等方式补充幼儿教师,并通过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幼儿教师总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全市幼儿园教职工共1316人,师生比达1:14,远低于国家1:7师生比标准。各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绝大多数为临时聘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高,学历偏低、专业知识缺乏且不稳定。
今后,将着力从四个各方面强化幼儿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充实教师队伍。加大幼儿教师招聘、补充、引进力度,积极争取增加幼儿教师编制,努力加大编制供给,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整体提升队伍素质。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在严格准入的基础上,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合理分流”的原则,实现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培训全覆盖,努力提高教师持证率、达标率。实施“名优教师、园长培育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园长、骨干教师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园长及园长后备人选综合素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园长)队伍。三是着力改善待遇。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改善非在编教师的待遇,以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补充幼儿教师,缓解公、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配置不足的问题。四是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互助机制。充分发挥等级幼儿园对乡村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市、乡镇、村幼儿园结对帮扶和互学互帮活动,鼓励优质幼儿园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全市幼儿园保育保教水平不断提高。
感谢你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