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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12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体局
  • 文号
    弥教体函〔2020〕64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彭露瑾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安装丫普龙村委会健身设施的建议》的第6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村级体育设施建设,将村级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弥勒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村委会级体育设施100%覆盖(即村委会辖区内至少有一个体育设施场地)的目标。按照目标,我市积极争取各级体彩公益金逐年逐批完善村级体育设施建设,丫普龙村委会超前谋划,整合资金,融合资源,及时落实土地并储备项目,先后安排专项资金建成了丫吉村小组篮球场、法碑沟村小组遮雨棚式篮球场,超额完成了目标。

  根据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村委会调研,与你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进一步落实你的建议是请求在丫普龙村委会辖区的12个村小组安装健身路径,为老年人提供机能锻炼平台。根据你的建议和《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结合属地负责室外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原则,全市各村组、社区健身路径安装需求大,须统筹全市村级体育设施均衡发展的压力,难以一次性解决丫普龙村委会辖区12个村组全覆盖的实际问题。与你形成共识,由村委会进一步论证配建安装的可行性,确定每一个村组安装的地点、场地准备和管理责任,形成项目储备排序清单逐级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纳入全市项目储备库,待年内申报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时,按照项目储备排序清单筛选申报条件最成熟、受众最广、群众健身积极性最高的1个村组健身路径建设项目,实现逐年逐批予以解决。同时,为了增加健身器材的使用年限,规范管理操作,充分发挥器材的作用,安装后相关健身器材将交由安装地进行管理及维护,负责做好安全提示及文明健身温馨提示。

  感谢你对我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