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3991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弥民函〔2020〕14号
- 发布日期2020-10-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弥勒市民政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毕英秀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缮加固大麦地村委会办公室的建议》的第10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委会办公楼的建设,既是村委会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有力载体,也是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参加培训的重要阵地,更是农村群众参与党务、村务活动,进行文化生活、增长知识技能的活动平台。加强村委会办公楼的建设,是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试点的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54号)精神,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018年,我市竹园镇黑果坝村委会、虹溪镇招北村委会作为农村社区建设先行试点村委会;2019年确定弥阳镇丫普龙村委会、西一镇中和村委会、西二镇西洱村委会为试点;2020年采取“分层选点、分级负责、加强硬件、完善软件”的方式,逐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
目前,市民政局计划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请该村委会专款专用。以后大麦地村委会如果符合农村社区建设申报条件,我局会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