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弥农科函[2019]12号
- 发布日期2019-12-19
- 有效性有效
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答复
杨明辉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新哨镇乡村振兴概念规划方案的议案》的第26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久久为功。目前,我市根据中央、省、州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编制了《弥勒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待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印发实施。
2018年8月新哨镇编制了《新哨镇乡村振兴概念性规划》,规划初步提出了“农旅结合”“多村联动”的目标,打造农旅市融合的新哨镇大观园。截至目前,新哨镇实施了多轮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国建制镇示范项目等,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葡萄产业融合发展,韭黄、桃子产业已成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国惠农煤一体的绿色发展、循环经济新型产业园雏型初见,农民收入大幅提升;猴街种猪场建成投产,清河桃子交易市场等投入使用;山兴村、西梭白集体经济,羊街葡萄种植合作社等实力不断壮大;夸竹社区已列入红河州2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2018年新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6737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3336元增3361元。新哨镇乡村全面振兴基础较全市好,下一步,新哨镇应按照即将出台的《弥勒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文件精神,从自然村开始,由下到上,层层淘清底数,摸清“人的资源”和“物的资源”两大家底,找出最大的发展优势,找准发展瓶颈,弄清制约症结,补短板、强弱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梯次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引领整体推进。
感谢你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