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竹园镇
- 文号第10号
- 发布日期2019-09-08
- 有效性有效
竹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对竹园镇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竹园村社区16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第10号
赵宝寿等12位代表:
你们在竹园镇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竹园村社区16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镇人民政府已将此件交由镇经建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小组活动场所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竹园镇已新建或改造了大部分村小组的活动场所,16小组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列入竹园镇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库。同时,请村小组加强对现有的设施管理,对群众加强安全教育,暂时克服困难,镇政府已在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建设项目,将逐步得到解决。
竹园镇人民政府
2019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