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0-17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事关长远、至关重要。州“两会”召开以来,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深化改革开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提案,其中交予弥勒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州人大代表建议4件,弥勒市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协调有序地开展办理工作。
弥勒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收办的4件代表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度、时间等具体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确保如期完成办理任务,确保解决的问题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建议的作用得到发挥。按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要求,弥勒市人民政府及时邀请代表,同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到实地调研,并就代表所提建议内容进行交流探讨,共商解决问题措施。
弥勒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后,针对收办的4件州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每一件代表建议的督办领导、办理目标、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间节点,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负责、程序上严格规范、行动上求真务实。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并按时限于6月15日前完成4件州人大代表建议的实地调研工作。经过与州人大代表多次交流协商,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于8月26日以正式文件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3件,办理结果为B类1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在办前、办中、办后经常与代表沟通交流,确保面商率100%,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找准问题,形成切合实际的办理方案,取得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从反馈情况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代表满意率达100%。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提案答复文公开的要求以及州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结合弥勒工作实际情况,其中,涉及敏感信息不宜公开3件;予以公开1件,已于10月10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即:《弥勒市人民政府对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151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