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弥林函【2019】10号
- 发布日期2019-09-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市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陈玉昆代表:
您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西一镇林下经济发展》的第10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西一镇有丰富的林下资源,靠山吃山、靠山养山是西一镇人民群众增加收入的一种途径,可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气候、土壤、林相等条件从事林下资源开发与利用,培植林下种养殖产业,如:培植魔芋、野鸡、中草药、野生菌采摘等。市林草局将协助西一镇人民政府编制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引进企业发展林下种养殖产业,定期开展林下经济科技服务,配合西一镇人民政府协助相关村委会依法依规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力争申报省级林业专业示范社,并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扶持。
感谢您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苗卫东,联系电话:0873-305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