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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朋普镇
  • 文号
    朋政函〔2018〕37号
  • 发布日期
    2018-11-30
  • 有效性
    有效

朋普镇人民政府对朋普镇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请求朋普镇政府争取和安排团结村委会各小组活动场地建设组织部费用补助的建议》的答复

普文云代表:

  你在朋普镇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号《关于请求朋普镇政府争取和安排团结村委会各小组活动场地建设组织部费用补助的建议》,已转交我镇组织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政府历来重视村民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工作,并将活动场所的建设和发展,作为规划工作体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思想的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通过多方努力及积极争取资金,团结村委会石则坡小组、湾子寨小组、新坝小组已建有活动场所;黑母鸡小组和布孔小组虽有活动场所,但是楼房已破旧。按照上级200人以上村民或者10人以上党员须配备活动场所的要求,团结村委会目前需配备及修缮活动场所的小组为:平地小组,黑母鸡小组和布孔小组。目前,朋普镇已多方争取资金,三个小组活动场所建盖及修缮工作已列入日程,预计2019年中下旬完成工程施工。

  感谢你对我镇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朋普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