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扶贫办
- 文号弥开办函〔2018〕2号
- 发布日期2019-02-1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市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
汪文淳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巡检司镇半坡-麦斗甸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下拨公建项目缺口资金及征地缺口资金的建议》的第248号建议,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弥勒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弥勒市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农户住房问题。全市实施易地扶贫搬共涉及12个乡镇47个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24个,插花安置点23个),实施易地搬迁4425户16279人(其中集中安置2233户8481人,插花安置2192户779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316户11962人;随迁户1109户4317人。全市纳入国家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共计442户2092人,涉及7个乡镇11个集中安置点,其中:2016年度185户926人,2017年度257户1166人。
我市易地扶贫搬项目公建缺口资金过大,迟迟难落实。一是我市2016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规模4425户,扣减纳入省级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规模442户(有资金保障),超过3983户纳入市级规模,造成建房补助及公建配套资金压力过大。二是农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7.98亿贷款额度,目前到位2亿元,5亿元尚未发放,现已明确无法放贷。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点公建及项目征地缺口资金的问题
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度,及时解决乡镇项目前期费用缺口问题,经过乡镇核算上报规模,2016年2月,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划拨江边乡等12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资金的批复》(弥政复〔2016〕26号)文件精神,共划拨9992.915万元,巡检司镇共计1382.74万元,用于集中安置点征地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资金。2016年8月,为加快3个贫困乡镇易地安置点项目建设,划拨东山镇、江边乡、五山乡各2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基础施设建设预拨款后就没在拨付乡镇公建资金,造成全市24个集中安置点公建缺口过大。全市经过摸底共计共计资金缺口1.28亿元。
为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公建缺口资金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用《弥勒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向农发行申请贷款4.48亿元解决,因农发行放贷对象调整无法放贷。目前,市级正积极与放贷机构对接,争取用融资模式早日解决易地搬迁公建资金缺口。
感谢你们对我市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