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人社函〔2017〕9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244号答复的函

  郑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为农民办理医保卡的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省、州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市对弥勒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进行有效整合。2016年12月20日,我市将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管理职责、经办职责,统一交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整合后的机构、人员、编制、职能职责、制度政策、基金、信息系统等统一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实现“两保合一”,在我市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2017年5月12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县市要完成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由一代社保卡更换为金融社保卡的换发卡任务、完成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与其他险种未重合人员的金融社保卡制发卡任务,2018年起参保人员要全面实现持卡就医。现我市人社部门现正着手进行制发卡工作,因覆盖范围广,人员众多,近期统一更换办理新医保卡难度大。市医保中心正在逐步分批进行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安排布置更换金融社保卡工作,预计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