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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民函〔2017〕16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230号答复的函

  侯友义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新科学合理调整划分社区的建议》第23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是社会组织的基本结构模式,社区划分和社区功能设置必须与其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服务相匹配。近年来,随着弥勒城市化进程建设进程的加快,新开发的商住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加之部分驻社区单位搬迁至新的办公地点,超出原驻社区范围,原有社区的管理及服务模式已不能适应社区发展的要求。为此,我局会同弥阳镇充分调研,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并广泛征求地名委员会专家意见,形成《弥勒市民政局关于新设熙和等7个社区的请示》(弥政发〔2015〕268号)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弥阳镇新设置熙和、慧心等7个社区。并明确了新设熙和、慧心、福心、和谐、福地、莲花、俊峰7个社区的四至界线。熙和社区:东至熙和小镇与湖泉A、B、C座餐厅交界处,西至红河烟厂职工别墅区、弥勒一中、市中医医院西侧,南至熙和小镇南端,北至老甲玉泉与红河烟厂职工别墅区之间道路;慧心社区:东至熙和中路、熙和北路、慧心路、福心路,西至西一镇交界处,南至熙和中路,北至庆来学校交界处;福心社区:东至莲花路、庆来路,西至慧心路直至庆来学校西侧,南至髯翁西路,北至弥小公路;和谐社区:东至中山路,西至洗洒大沟,南至上清路,北至锦屏路;福地社区:东至人民路,西至中山路,南至红河水乡道路,北至温泉路;莲花社区:东至弥勒大道,西至湖泉湾Ⅰ号与湖泉生态园、红河春天与白腊园村交界处,北至红河水乡道路,南至红河水乡与拖白村交界处;俊峰社区:东至王炽路西侧,西至吉山北路,南至髯翁东路,北至锦屏路。

  新设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内居民与所在单位隶属关系不变,与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的集体经济利益关系不变。新设社区辖区内的常住人口,应当人户一致,即: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保持一致,人户分离的居民自主选择户口迁入迁出;本市以外户籍居民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户籍办理由户籍地社区相关部门提供服务。

  新成立社区与原有社区充分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加强社区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你们对我市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政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