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朋普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朋普镇人民政府对朋普镇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葛自新代表:
你在朋普镇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9号《关于给予庄田村委会人居环保卫生增加垃圾箱建议》,已转交我镇环卫站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垃圾箱配备情况:我镇原有垃圾箱数目较少,且老旧损毁严重,后经修缮完毕陆续增投到部分村委会使用。庄田村委会原有5只,后陆续增加了3只,现共有8只。清运车配备情况:因垃圾清运车辆管养成本较高,村委会无力承担,目前我镇垃圾车辆暂由镇环卫站负责管理使用,5辆清运车担负着集镇和朋普、同车、新车、庆来、庄田5个村委会的生活垃圾日常清运任务。相关配套制度:于2月10日制定下发了《朋普镇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试行)》,对我镇村庄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卫生收费工作加以规范。今年来,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迅速,村庄环境卫生大为改观。
自全面启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我镇加快步伐,紧紧围绕环境便利化、整洁化、文明化目标,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提高居民群众健康质量和生活品质而不懈努力。
感谢你对我镇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