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朋普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朋普镇人民政府对朋普镇人大第二届第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王宏强代表:
你在朋普镇人大第二届第一次会议第45号《关于对点子寨东沟尾段防洪沟进行石头支砌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所提建议很好,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水务管理所技术人员进行踏勘预算,已安排镇财政资金,并争取到上级资金补助,该项目得以部分实施解决。未实施部分,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待争取到上级资金补助时,镇财政也将安排一定资金逐年解决。
感谢你对我镇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