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新哨镇
- 文号新政函〔2016〕67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新哨镇人民政府对镇人大代表建议第17号答复的函
刘涛等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新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窝旧水漂寺至韭黄核心干道道路硬化的建议》第17号建议,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农村道路建设,但由于镇财力有限,我们将积极向市移民局等部门申请、协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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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6381822)
新哨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