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新哨镇
- 文号新政函〔2016〕62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新哨镇人民政府对镇人大代表建议第40号答复的函
张桂芝等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新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羊街村委会赤沙白村小组村中道路硬化的建议》第40号建议,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农村道路建设,镇党委、政府已将其列入“十三五”规划期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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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6381822)
新哨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