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新哨镇
- 文号新政函〔2016〕49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新哨镇人民政府对镇人大代表建议第12号答复的函
王艳等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新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大新寨大平地两个小组新建泵站的建议》第12号建议,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新寨、大平地小组联合泵站项目建设已经列为新哨镇“十三五”水利规划项目上报市级相关部门,下一步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页无正文)
新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6381822)
新哨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