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新哨镇
- 文号新政函〔2016〕48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新哨镇人民政府对镇人大代表建议第09号答复的函
邓再美等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新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招纳村委会恢复大新寨、大平地学生上学道路的建议》第09号建议,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农村道路建设,但由于镇财力有限,镇党委、政府已将其列入“十三五”规划期间市补农村公路”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上报市级相关部门,下一步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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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6381822)
新哨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