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新哨镇
- 文号新政函〔2016〕42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新哨镇人民政府对镇人大代表建议第41号答复的函
田家贵等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新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碗白村小组文化场地硬化工程的建议》第41号建议,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项目作为2016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之一,已完成场地硬化。
感谢你(们)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页无正文)
新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638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