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交函〔2017〕22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073号答复的函
徐美华等12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竹园镇绿水村委会丫口至新平小组的道路硬化工程纳入市级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第07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市补项目建设,2017年市补项目计划已下发,项目涉及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共169个495.22公里,计划投资22282.65万元,市级补助水泥149774吨。竹园镇共安排实施5个项目,共计10.9公里,涉及小水塘至皎左道路、下法门进村道路、新平电站路、汉排小组进村道路和构皮村小组进村道路。其中,绿水村委会共安排2个项目6公里。
目前,在建议中提到的竹园镇绿水村委会丫口至新平小组道路硬化项目,已经列入我市2017年市补项目第一批计划中,建设标准为四级水泥路,预计工程总投资135万元,该项目已进场施工,预计2017年11月底全部完工。希望你们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我局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把好工程质量关,待工程交付使用后,督促沿途村组做好管理养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