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交函〔2017〕61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277号答复的函
王品荣等8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石灰窑至刘家庄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进行水泥硬化的建议》第27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对石灰窑至刘家庄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进行水泥硬化的建议,我局根据《虹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刘家庄小组打造旅游村落道路硬化水泥的请示》(虹政发〔2017〕6号)文件,对刘家庄小组进村道路硬化建设补助了960吨水泥,纳入了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市补水泥范围。请你镇、村委会、村小组认真抓好进村道路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解决好村民出行难问题。至于硬化村内道路,不在我局职能职责范围之内,建议通过整村推进、一事一议等三农项目积极争取立项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