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江边乡
- 文号江政函〔2017〕14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江边乡人民政府关于对乡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开发挨村石岩脚旅游景点的建议》的答复
赵琴代表:
你们在江边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开发挨村石岩脚旅游景点的建议》的建议,已转交乡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乡旅游景点情况
目前,全乡共开发旅游景点1个,即落洪沟村小组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其具有浓厚的历史民族文化沉淀,独特的民族婚俗、民族饮食、民族服饰等文化特色,同时落洪沟壮族特色壁画、壮族风情农家乐、临江垂钓台、观光驳船以及云桂铁路南盘江特大桥等成熟的旅游资源和基础设施,每年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消费,落洪沟旅游景点不仅是江边乡唯一一个符合旅游开发标准的景点,同时也彰显着江边乡域特色、体现民族精神家园和集体记忆。
二、关于解决开发挨村石岩脚旅游景点的建议。
乡政府收到后,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于2017年5月组织工作人员到挨村石岩脚处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实地考察的资料和照片送市旅发委进行审定。2017年6月,市旅发委工作人员到江边挨村石岩脚处进行实地考察后表示该地因交通可进人性较差、旅游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市场吸引力较小等原因,暂不具备开发旅游景点的条件。
感谢赵琴代表对我乡旅游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乡将在今后根据市旅发委建议,加大对石岩脚处的旅游基础建设,争取早日将该地设置成为成熟的旅游景点。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乡旅游事业的发展。
江边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
(联系人:李永刚,联系电话:1376936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