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农科函〔2017〕9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对市人大代表建议第147号的答复的函
卢自林等12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南盘江沿岸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4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市南盘江沿岸的西二、五山、巡检江边、东山等乡镇光热水资源丰富,对经济林果产业开发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为推动弥勒市干热河谷地带经济林果产业带建设,市农科局向省州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014年,市农科局安排20万元资金,由彝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五山乡实施柑橘规范化种植3000亩;对西二镇柑橘基地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2015年,弥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对西二镇柑桔基地化肥等农资补助21.6万元;2016年,市农科局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9万元,在西二镇实施苹果、早香蜜桃、车厘子等水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同时,借助产业精准扶贫的东风,市农科局制定《关于加快弥勒市万寿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交售万寿菊鲜花补助0.05元/千克,一般贫困户补助0.01元/千克。
你们在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南盘江沿岸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第147号建议,由于南盘江沿岸经济林果产业涉及乡镇多,乡镇之间产业规模和程度不同,建设内容涉及部门多,市农科局将在做好经济林果种植技术培训基础上,积极配合弥勒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协同扶贫、水利、林业等部门,努力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逐步改善南盘江沿岸水、田、路等基础设施,为南盘江沿岸经济林果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市山区林果产业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