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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民宗函〔2017〕1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312号答复的函

  赵学芬等代表:

  你在市人大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大红塘苗族特色村落的建议》第31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市至今仍保存着许多生态环境良好、民族文化浓郁、民族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这些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样式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文化传承的特点,既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又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载体,还是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资源。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云发﹝2012﹞9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一是2012-2017年共争取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400万元,用于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项目建设。截止2016年12月,我市已建成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其中3个被国家民委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7年2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我局积极加强请示汇报工作,于2015年向省、州民宗委申报了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项目——大红塘少数民族特色村,省民宗委将大红塘村调整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获批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将于2018年组织实施。希望新哨镇党委政府、大红塘村两委统一思想,着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争取多方支持,结合上级部门对口帮扶精准扶贫契机,加快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充分利用本村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牛羊养殖、烤烟和玉米种植等特色经济,将农业观光、饮食文化与民族特色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民族特色经济,使大红塘村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争取多方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将大红塘村打造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民族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感谢你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