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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林函〔2017〕8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116号答复的函

  马学忠等10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 关于支持雨龙村委会申报省级森林公园的建议》第11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县林业局于2002年4月29日向弥勒县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云南省弥勒锦屏山森林公园立项建设的请示》(弥林报[2002]11号),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后并批准同意该项目立项,责成弥勒县林业局委托持证单位编制《云南省弥勒锦屏山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弥勒县林业局委托云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此项任务。云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在外业踏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法律、法规等,编制《云南省弥勒锦屏山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摘录如下:弥勒锦屏山森林公园位于弥勒县以北,横跨西一、西三、弥阳三个乡镇,公园总面积10.1万亩,是一个以森林景观为背景、融宗教文化、自然地貌、人文景观、民族风情、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游览度假胜地。

  公园划分为五大景区:花口中心游览区、温泉度假区、喀斯特地貌景区、森林观光区和民族风情区。

  公园景点布局,公园内景点的建设遵循以自然景观为主,人工构筑为辅的原则,根据公园内可开发的自然、人文景观特色,结合各项功能设施的要求,景点布局如下:

  1.花口中心游览区:景区面积4.2万亩,该景区包括弥勒寺公园、花口龙潭、花海、彝族风情园等景点;

  2.温泉度假区:景区面积0.7万亩,该景区包括湖泉生态园、大树龙潭、梅花温泉;

  3.喀斯特地貌区:景区面积0.5万亩,该景区包括狩猎场、小独山2个景点;

  4.森林观光区:景区面积4万亩,该景区包括烂泥箐原始森林、凤凰山休闲园和万亩华山松林;

  5.民族风情观光区:景区面积0.7万亩,该景区包括猴子箐、红万等2个景点。

  2003年12月25日,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对建立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弥勒锦屏山2处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复》(云林造林[2003]37号),同意建立弥勒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批准建设面积6733.3公顷。弥勒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锦屏山森林公园开发管理区的通知》(弥政发[2003]63号),从此锦屏山森林公园开发管理区正式挂牌管理。

  西一镇雨龙村委会猴子箐风景区已包含在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内,不再另行申报省级森林公园。详见《弥勒锦屏山森林公园景点分布图》。

  感谢你们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