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建函〔2017〕20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288号答复的函
陆家文等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虹溪作为垃圾焚烧示范乡镇进行建设的建议》第28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12月,我局委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完成我市“一水两污”体系规划编制,形成我市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三个板块建设的指导纲领,并针对各个板块的建设内容进行细化。预计2018年开工建设虹溪镇与五山乡共建共享垃圾填埋场一座,设计库容33.82万立方米,虹溪镇垃圾中转站已完成建设,垃圾填埋场位置已确定,图纸设计基本完成。我局将加快推进虹溪镇垃圾处理网络体系建设;配合虹溪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