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建函〔2017〕14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040号答复的函
马云代表:
你在弥勒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花口河进行治理的建议》第04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花口河截污结合甸溪河改造项目,计划实施弥师路至弥勒寺截污管道工程。其中:弥师路至者林寨段是管网已由弥勒市城投公司开工建设,弥师路至污水处理厂东线主管段污水管网由我局组织实施,计划年内完成建设,能够有效解决花口河污水污染问题。西三镇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完成建设,下一步投入使用可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对花口河的垃圾污染问题。
感谢你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