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46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弥民宗函〔2024〕14号
- 发布日期2024-09-1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70号建议的答复
顾海莉代表: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实施虹溪社区山脚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的建议》第070号建议,已转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群众主导、突出规划引领、聚焦乡村振兴,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围绕西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东部民族团结示范带建设,先后实施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村)、少数民族特色村项目。2021-2023年,我市共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00万元、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12个(其中示范镇1个、示范村1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1个),通过“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打造了一批有特色、产业强、群众富、环境好、村庄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镇(村),使其成为民族文化的品牌、特色旅游的名片、美丽弥勒的窗口。
你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实施虹溪社区山脚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的建议》第070号建议,2023年李丹委员已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推动虹溪社区山脚小组打造少数民族聚居地绿美乡村示范点的建议》第125号提案),我局已于2023年将山脚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列入弥勒市2024“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计划项目库。2024年,省、州财政下达弥勒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0万元,安排民族团结示范项目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3个、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1个,因结合全市工作规划,市级统筹将项目调整到西一镇实施,故该项目未能安排。
2024年8月24日,我局按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导向,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已将山脚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列入2025年“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计划项目库上报州级业务部门备案,计划通过实施民族文化活动基础设施、乡村产业振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等内容,全面促进山脚小组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人居环境和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你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