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3140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弥农科函〔2022〕7号
- 发布日期2022-11-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施星宇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0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62个、34家企业,认证面积达27.16万亩。2021年组织7家企业10个产品完成绿色食品认证申报。2022年计划组织10家企业、1家合作社完成绿色有机认证产品申报19个以上,目前已组织5家企业的7个产品完成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正在组织2家企业的7个产品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预计年底前能完成2家企业分的3个产品申报),全年预计完成7家企业10个以上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申报。2022年已有1家企业的1个产品已通过有机认证,正在组织2家企业、1家合作社的8个产品申报有机认证,全年预计完成3家企业、1个合作社9个产品有机认证申报并获证书。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州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全市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30家。组织国惠公司、阳光果业等6家企业完成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申报,其中5家已经进入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通过不断引导企业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绿色食品牌”打造。
二、提案办理情况
建议一:加强绿色产业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办理情况:2021年3月,全州出台了《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红办通〔2021〕7 号),明确了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扶持具体政策措施,从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0大名品”评选、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等方面明确了扶持主体和奖励资金,确定每年3月、7月各集中申报受理一次奖补项目。我市配套州级文件出台了《弥勒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实施方案》(弥办发〔2021〕40号》,强化政策的支持落实。同时,根据《关于开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红农联发〔2021〕10号)的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推荐云南霓绘蔬菜销售有限公司、弥勒高泰果业有限公司、云南大地瑞禾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弥勒市启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江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8家企业申报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总共申报奖补资金375万元,其中绿色食品新认证4家企业10个品种,申报奖补资金20万元;绿色食品续证1家2个产品,申报奖补资金2万元;有机农产品续证1家3个产品,申报奖补资金3万元;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申报奖补资金200万元;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申报资金150万元。2022年6月22日,375万元奖补资金已经于全部兑补到8家企业。2022年7月,组织辖区2家企业积极申报省级龙头企业,目前,申报材料已经申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建议二:加快绿色产业布局
办理情况:1.推进规模绿化发展先行区建设方面。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张牌”战略部署和州委、州政府打造“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新要求,我市制定了《弥勒市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预计到2025年,我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绿色生态的农业农村发展体系,落实产业合理布局、资源保护利用、产地控源治污、生态循环农业驱动发展的绿色发展要求,建设一批绿色农业发展模式和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新产业新业态、绿色集成技术、绿色发展模式,建立和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政策体系和数字体系“六大支撑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产业、绿色资源、绿色产品及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制,初步构建产品绿色、产出高效、产业融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
2.积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方面。根据《弥勒市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以“高原特色生态农业”为主题,以“绿色食品产业”为主导,重点在弥阳镇、新哨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开展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一是以红河州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为核心区,建设一个“创新型、科技化”加工园区,开展园区“四中心、一平台”建设,即建设云南省绿色食品认证中心,建立市场标准体系;建设“云品”研发中心,汇集高端人才;建设绿色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打造行业领军企业;建设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智慧化物联网服务;搭建绿色食品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及市场物流全程数字化监管。二是依托弥阳镇、新哨镇、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优势,重点打造“水果、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规模养殖”产业,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引领,以物质装备为支撑,建成一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休闲旅游一体化的高质量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通过开展技术创新集成试验研究与示范,预计到2025年,完成韭黄、葡萄、花卉、烟草绿色生产减肥、减药、增效技术试验项目6个,示范推广面积1万亩;完成不同模式种养结合及液态粪污一体化增效技术应用试验项目6个,推广规模连片绿色技术集成面积1.6万亩;完成农田土壤污染阻控与修复技术项目2项。
3.推进规模绿色种养产业基地建设方面。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2 号),我市制定了《弥勒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涉及乡镇为成员的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工作小组,农科局成立项目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的监督落实,做到工作有任务,项目有人抓。采取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连接种养循环断点,解决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难题,促进粪肥还田,畅通绿色种养循环,推动全市农业绿色发展,2021年在13个乡镇(街道)开展10万亩的畜禽粪肥还田消纳,解决粪肥还田利用难现状,构建种养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多方共赢的市场化机制。截至2021年,全市落实还田面积99142亩,占任务数99.14%,粪肥施田68405亩,占任务数68.41%,使用资金3.2万元。
4.加快绿色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方面。根据《弥勒市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进一步优化完善高原特色农业规划布局,推进18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示范带动全市发展高原特色农业30万亩以上,基本构建“一带两区一河谷”的绿色农业产业布局。巩固提升弥勒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面积57.62万亩和烤烟面积15万亩以上,突出优势特色和气候资源条件,构建绿色农业重点产业布局。市域中部坝区重点布局发展蔬菜、葡萄、花卉产业及规模养殖,东部、西部两山高海拔地区重点布局发展苹果、石榴等温带水果产业,南盘江河谷地区重点布局发展柑橘、芒果等亚热带水果及冬早蔬菜产业。依托全市全州果蔬原料基地,推进红河州弥勒食品加工园建设,重点布局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多点布局发展农业园、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带动全市绿色农业“点状片状带状”规模化布局发展。预计到2025年,推进“两区”划定面积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多点式、园区式、规模化发展格局。
建议三:做特“绿色”品牌
办理情况:按照优质产品认证化、认证产品商标化、商标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市场化的思路,积极推进创建“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区域公用品牌。2021年我市组织各乡镇申报省、州级“一村一品”目录,其中进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镇目录的2个(东风葡萄、新哨葡萄),进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56个;进入州级“一村一品”专业镇目录的2个(东风葡萄、新哨葡萄),进入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65个;获得“一村一品”专业村镇23个,其中国家级“一村一品”专业镇1个(东风葡萄),专业村2个(新哨里方村韭黄、西三蚂蚁村休闲农业),州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0个。我市持续推进云南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的申报参评和宣传推介工作,力争更多领军企业和优质产品入选。组织云南国惠农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红河江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弥勒品元园艺有限公司、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弥勒高泰果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完成2021年云南省“10大名品”申报,其中5家企业5个产品进入2021年云南省“10大名品”目录。全市累计获得云南省“10大名品”数量3个,分别是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的早香蜜桃入选2019年云南省“十大名果”,云南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的灯盏细辛入选2020年云南省“十大名药材”,弥勒品元园艺有限公司的切花玫瑰入选2020年云南省“十大名花”。2021年新增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即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千州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组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即弥勒葡萄和弥勒葡萄烈酒,目前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形式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交补正材料,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全市共有原产地标记产品1个即云南红葡萄酒,共有有效注册2491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
建议四、打造绿色生态环境
办理情况: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提出的“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禁烧限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我市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和宣传,对发现的野外焚烧秸秆现象进行劝阻教育和政策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推广秸秆饲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综合技术,不断加大秸秆收储、加工和利用体系建设。2021年,全市秸秆利用总量达到48万吨,其中:秸秆饲用总量达到23.3万吨以上,肥料化总量21.9万吨,基料化1.04万吨,原料化0.4万吨,燃料化2万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3%,比2020年的利用率提高0.05%。同时,为促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树立农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理念,营造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我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采取“烟农集中堆放+合作社统一收集+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回收加工”的模式,开展烤烟地膜、废弃地膜回收利用。2021年,全市农作物种植面积137.96万亩,使用农用地膜面积达30余万亩,全市农膜(含大棚膜)使用量达2930吨,废弃农膜回收量2554.9吨,回收率87.2%。
根据《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技术手册》,我市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措施落地。截至目前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15933.14亩,其中:优化施肥175045.06亩、种植结构调整20331.37亩、品种调整10235.76亩、休耕3099.57亩、深翻耕5734.41亩、秸秆还田682.57亩、退耕还林804.4亩,完成任务数的100%;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面积5771.14亩,其中,结构调整1807.05亩、休耕44.49亩、退耕还林357.84亩、农艺调控类3561.76亩。我市多举措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建设全市绿色生态环境。
感谢你对我市绿色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雷雨润,联系电话:0873-61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