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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8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
    弥民函〔2022〕20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弥勒市民政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五山乡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的建议》第148号提案,已转交弥勒市民政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会工作是一种服务型的专业活动,其社会功能是通过解决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以及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进行帮助,对实现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弥勒市社会工作也逐步开始发展,由原来的一家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扩展到三家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弥勒市阳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弥勒市元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弥勒市泖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一、加大社工人才专兼职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2021年10月,全市组织近300人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17人。截至2022年3月,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证人员34人(社会工作师8名,助理社会工作师26名),主要为事业单位17名(其中乡镇社保中心7名,市级单位10名),其他17名。积极倡导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政府其他各部门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年轻党员、返乡就业青年、大学毕业生及公益行业从业者等人员报考202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为提高考试通过率,市民政局携手弥阳街道社工站、弥勒市元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共同开展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培训。

  二是着力推进社工站建设。社工站是以政府部门为购买主体,以社会组织为承接主体,负责招聘社工,运营社工站,构建“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的购买服务体制机制。2022年确定弥阳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为试点,以打造社工人才培养“孵化器”为重点,对社区工作人员、驻站社工等群体积极开展专业培训,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弥勒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2022年投入资金32万元建设社工站,实现全市各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落实社工人才福利保障政策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5〕6号)文件精神,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鼓励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凡获得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由州级财政分别给予2000 元及1000 元奖励。

  三、积极引导社工人才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特长

  一是起草了《弥勒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鼓励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干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二是加大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力度,2022年计划培育发展社会组织60家。三是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弥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截至目前,共投入15.83万元开展社工站试点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购买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