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933
- 发布机构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弥建函〔2021〕13号
- 发布日期2021-12-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答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答复
宋正才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安装弥勒市花园后街路灯的建议》的第05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花园后街南连接髯翁路,北连接西山路,路面宽10米,路长约200米,现在路段上安装的照明灯属于红河投资管理的庭院灯, 经我局路灯管理技术部门实地踏勘发现:路面窄且无人行道(不宜安装路灯杆灯座),无市政铺设路灯相关管网及电力设施,之后将加强与红河投资的沟通协调,加大路灯数量及功率,提高此路段路灯照明亮度。在以后的城市管理建设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逐步完善提高市政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弥勒宜居美丽弥勒。
感谢你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